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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關于我市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》的政策解讀

來源:陽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發(fā)布時間:2022-06-10 10:10



一、制定目的

為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高效統(tǒng)籌疫情防控和經(jīng)濟社會發(fā)展的決策部署,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,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(yè)和繳存人共同渡過難關,根據(jù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《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》(建金〔2022〕45號),結合陽江市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《通知》。


二、問題解答

1.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(yè),無法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,如何處理?


答:?可按規(guī)定申請緩繳2022年6月至12月期間的住房公積金,緩繳期滿后按緩繳期間應繳的金額及時補繳。


2.企業(yè)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交什么資料?


答:?1.《緩繳申請書》一式兩份;

2.《陽江市住房公積金單位階段性緩繳審批表》(可在陽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(wǎng)站—“下載中心”下載)一式兩份加蓋公章;

3.關于緩繳的《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決議》原件一式兩份;?

4.單位經(jīng)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式兩份加蓋公章。


3.到哪里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?

答:?可分別到陽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陽東、陽西、陽春管理部提交資料申請。


4.經(jīng)批準緩繳的企業(yè),緩繳期間該企業(yè)職工辦理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否受影響?

答:?不受影響。但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,需滿足緩繳前已連續(xù)繳存12個月(含)以上。


5.緩繳期滿后補繳的住房公積金能否視同連續(xù)正常繳存?

答:?緩繳期滿后,企業(yè)及時補繳緩繳期間應繳的住房公積金,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視同連續(xù)正常繳存。


6.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,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,不作逾期處理,不計收罰息,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。預計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按期正常償還貸款本息的,可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延后還款申請,在2023年1月6日前分期或一次性還清所欠本息,如2023年1月6日前未還清所欠本息,將連同支持政策實施期間發(fā)生的逾期期數(shù)一并累計。”該階段性政策是否需要繳存人申請?

答:??需要。延后還款申請的辦理及相關事項如下:
1.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,在《通知》實施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,可填寫《陽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階段性延后還款申請表》,前往陽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陽東、陽西、陽春管理部提交資料申請,經(jīng)中心批準同意后可延后還款。延后還款期滿后,借款人在2023年1月6日前分期或一次性還清所欠本息;
2.組合貸款中的商業(yè)貸款部分遵守貸款銀行的規(guī)定;
3.繳存人在階段性政策出臺前發(fā)生的逾期,如2023年1月6日前未還清所欠本息,將連同支持政策實施期間發(fā)生的逾期期數(shù)一并累計,仍按原有逾期處理政策執(zhí)行。